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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借款擔保合同填寫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購房借款擔保合同填寫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購房借款擔保合同填寫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購房借款擔保合同填寫的基本內容要根據擔保方式確定,擔保方式不同,合同內容也不一樣,例如抵押擔保合同的基本內容有: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4、抵押擔保的範圍;

5、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擔保合同的擔保範圍怎麼確定?

1、保證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質押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4、留置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三、擔保合同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1、從屬性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又稱附隨性、伴隨性,是指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係的存在為前提。

2、補充性

擔保合同的補充性是指合同債權人所享有的擔保權或者擔保利益。擔保合同的補充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責任財產的補充,即擔保合同一經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關係的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係,從而使保障債權實現的責任財產得以擴張,或使債權人就特定財產享有了優先權,增強了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可能性。

(二)效力的補充,即在主合同關係因適當履行而正常終止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並不實際履行。只有在主債務不履行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才履行,使主債權得以實現。

3、相對獨立性

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是指擔保合同儘管屬於從合同,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即擔保合同能夠相對獨立於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發生或者存在。

司法實踐中有一部分人可能理解的擔保方式就只有抵押,在法律層面上,抵押、保證、質押、定金等,這都是不同的擔保方式,購房借款有可能是向朋友借款,也有可能是向銀行借款,選擇哪一種擔保方式,主要由出借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