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單位也可以構成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單位構成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二)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爲違反發票管理法規,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和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由於《刑法》第二百零六條沒有規定行爲人主觀上必須具備一定目的,因此,只要行爲人故意實施了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爲,則不論是何種動機和目的,也不論其是否營利,均應構成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如果行爲人確實是爲了顯示自己的技巧或爲了自我欣賞或收藏而僞造極少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視爲“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情況而不認爲是犯罪。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對象爲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僞專用品和發票監製章。發票防僞專用品,是指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用於發票防僞的專用物品,屬國家專控商品,包括髮票底紋版,專用紙張,有色、無色熒光專用油墨等其他專用品。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僞專用品和發票監製章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有機組成部分。
(四)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而表現爲僞造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兩種行爲方式。
所謂僞造,是指行爲人仿照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圖案、色彩、形狀、式樣包括髮票所屬的種類、各聯用途、內容、版面排列、規格、使用範圍等事項、使用印刷、複製、複印、描繪、拓印、蠟印、石印等方法,非法制造假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爲;
所謂出售即有償讓與,是指以營利爲目的,以各種方法通過各種途徑將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一定價格賣出的行爲;
所謂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通過僞造行爲而產生的虛假髮票,它並不要求與真實的完全一樣,只要足以以假亂真、能矇騙他人即可。至於出售的是自已僞造的,還是他人僞造的,是通過購買而從他人手上得到的,還是他人僞造後送與的,都不影響行爲的性質,只要行爲人出於明知,即可構成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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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僞造的發票罪概念
持有僞造的發票罪是指明知是僞造的發票而持有,並且數量較大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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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概念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是指違反發票管理法規僞造、擅自制造不能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以及出售僞造、擅自制造的不能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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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單位構成本罪的,對單位實行兩罰制,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主觀方面主觀方面是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三)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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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發票罪的認定
(一)虛開、非法代開發票認定(1)虛開發票的行爲包括:①爲他人、爲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②讓他人爲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③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2)對於非法代開發票的行爲,依照虛開發票進行處罰。(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