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司法解釋
擾亂公共秩序罪2.62W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等犯罪,爲其提供資金、場所、技術支持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第九條
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犯罪,同時又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的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的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的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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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立案標準
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應當立案。本罪是行爲犯,只要行爲人實施了僞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爲,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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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概念
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衆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衆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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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量刑標準
1、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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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量刑標準
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