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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一書四方案”就徵地違法嗎,該怎麼辦

一、沒有“一書四方案”就徵地違法嗎?該怎麼辦

沒有“一書四方案”就徵地違法嗎?該怎麼辦

沒有一書四方案的徵地是屬於違規徵地,被徵收人對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書四方案”實際上是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程序中的法定程序性材料。先要有“一書四方案”,才能獲得由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作出的徵地批文,一個徵地項目才能夠依法啓動。所謂的“一書四方案”,規定於《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中,分別是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二、一書四方案公開規定

在徵地項目進入實施階段後,根據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我國國土資源部門在2014年下發了《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市縣徵地信息公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了“一書四方案”助於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不過,我們應當注意,要想獲得“一書四方案”應當是在徵地項目進入實施階段後才能申請公開,項目剛剛開始申報或者在審批過程中,此類文件並沒有確定實施前,不能申請公開。

被徵收人在面臨徵收補償不能接受的糾紛時,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獲知上述“一書四方案”的全部內容。進而通過對其中具體內容的審查、識別來判斷整個建設項目是否存在程序或實體上的違法點,從而爲搭建協商談判平臺創造條件。事實上,這也是對整個項目實施“釜底抽薪”式法律審查的重要方式,一旦破綻露出,便有望通過程序將整個項目的建設停滯下來,進而實現維權的目的。

在進行徵地拆遷前,拆遷方需要首先將建設項目用地情況採用說明書的方式呈報給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審批,並且需要附上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和徵用土地方案。由省級人民政府做出批文後該徵地項目才能啓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