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書四方案”在土地徵收中,對被徵收人維權有什麼作用?
一、“一書四方案”在土地徵收中,對被徵收人維權有什麼作用?
經批准的“四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其中,徵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市、縣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內,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範圍內,作出公告。這便是被徵收人熟悉的徵收土地公告。隨後,徵地項目啓動,轉入徵地補償安置的程序當中。被徵收人在面對補償不合理,補償低於市場價格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委託專業徵地拆遷律師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獲知上述“一書四方案”的全部內容。進而通過對其中具體內容的審查、識別來判斷整個建設項目是否存在程序或實體上的違法點,一旦破綻露出,便有望通過啓動法律程序將整個項目的建設停滯下來,從而創建對等的談判機會。
二、“一書”: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
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應當包括用地安排情況、擬使用土地情況等,並應附具下列材料:
(一)經批准的市、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和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佔用基本農田的,同時提供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二)有資質的單位出具的勘測定界圖及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
(三)地籍資料或者土地權屬證明材料;
(四)爲實施城市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佔用土地的,提供城市規劃圖和村莊、集鎮規劃圖。
[土地徵收]什麼是“一書四方案”?“一書四方案”在徵收土地中有什麼作用?
“四方案”:
1、農用地轉用方案:應當包括佔用農用地的種類、面積、質量等,以及符合規劃計劃、基本農田佔用補劃等情況。
[土地徵收]什麼是“一書四方案”?“一書四方案”在徵收土地中有什麼作用?
2、補充耕地方案:應當包括補充耕地的位置、面積、質量,補充的期限,資金落實情況等,以及補充耕地項目備案信息。
[土地徵收]什麼是“一書四方案”?“一書四方案”在徵收土地中有什麼作用?
3、徵用土地方案:應當包括徵收土地的範圍、種類、面積、權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需要安置人員的安置途徑等。
4、供地方案:應當包括供地方式、面積、用途等。
根據《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規定經批准的四方案(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在徵用土地的審批中,要徵用農用地,首先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手續。
還應該注意的是,以下幾類土地如遇徵收必須由國務院批准:
(1)基本農田;
(2)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的;
(3)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
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報國務院備案。
經批准的“四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其中,徵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市、縣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內,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範圍內張貼公告,這便是拆遷戶熟悉的徵收土地公告。
在拆遷時一書四方案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政府沒有公示,我們是有權要求其進行公開的,一書四方案也是維護自己權益的工具,一般在收到批准之後,政府會主動公開一書四方案上面的內容。
-
房屋被強制拆遷該怎麼辦
一、拆遷前的談判技巧當房屋拆遷公告頒佈後,拆遷人的工作人員約被拆遷人洽談拆遷協議時,如果被拆遷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產權調換)被拒絕,被拆遷人應依法提出合理主張、耐心與其洽商,同時要注意談話的語氣。二、利用行政訴訟爭取時間在拆遷人聲稱要裁決或剛剛通知被...
-
違法建築強拆依據是什麼?
一、違法建築強拆依據是什麼?拆除違章建築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六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一)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二)...
-
發現土地被侵佔要怎麼處理
發現土地被侵佔,可以向加害人主張返還原物,停止侵害的物權請求權,對方拒不履行返還義務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還可以向當地的國土局投訴反映情況。非法佔有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國有土地合法強拆的程序是什麼
1、在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並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儘量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2、被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搬遷。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