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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遷沒有房產證怎麼辦?

一、城市房屋拆遷沒有房產證怎麼辦?

城市房屋拆遷沒有房產證怎麼辦?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房屋的所有權是以登記爲準的,如果房屋的房產證丟失的,是可以補辦房產證的,如果房屋本來就沒有房產證的,需要綜合考慮沒有房產證的原因來認定房屋性質,從而給出合理補償。

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百二十五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爲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爲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二、拆遷居住房屋的補償安置規定

1、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

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一般爲:(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 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 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其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公佈。

2、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律師應瞭解,現行規定拆遷人,對未轉爲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爲:(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 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

3、其他補償

律師應瞭解並告知當事人,拆遷人應當補償被拆遷人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並自過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

4、補償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房產證是證明自己是該房產所有權唯一一項方式。如果沒有房產證的話,拆遷辦是不能夠給房屋所有權人進行辦理拆遷補償的。一般來說,拆遷的話是需要通過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才能夠進行拆遷,如果沒有經過同意的話,拆遷辦是不能夠開展相關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