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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農村拆遷補償需要什麼證件?

領取農村拆遷補償需要什麼證件?

一、領取農村拆遷補償需要什麼證件?

1、領取農村拆遷補償需要的證件包括申請人身份證、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等。

(1)申請人身份證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權或管理權資、格證明)及其複印。

(2)代理人代爲申請的,代理人提交授權委託書或其他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身份證明及其複印件。

(3)區、縣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拆遷許可證;

(4)拆遷主管部門公佈的拆遷公告、建設章程及方案等;

(5)被拆遷房屋的產權或使用權證件及其複印件;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文本;

(6)公證人員認爲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2、徵地補償款發放流程

(1)公告

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徵收土地後,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公告,將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的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鄉(鎮)、村予以公告。

(2)登記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公告規定期限內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3)公告、徵地補償方案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4)爭議的處理

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爭議不影響徵地方案的實施。

(5)補償費用的支付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補助費專款專用,根據需要安置人員的安置情況支付。

二、徵收方需要將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誰?

1、徵收方需要將土地補償費支付給集體經濟組織。

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佈,接受監督。

禁止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徵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2、不得侵佔土地補償金。

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徵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只有獲得批准之後,縣級以上的政府纔可以實施徵地行爲。根據規定,在實施此類行爲之前,需要依法制定徵地補償標準,徵收方後期在與被徵收方協商確定徵地補償金的數額時,不得違反徵地補償標準中的相關規定,這是由於若是違反了此規定,可能會導致約定無效。

三、徵收土地地面附屬物怎麼賠償?

1、徵收土地地面附屬物可能會照價賠償,被徵收方獲得的賠償金數額。

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由省政府制定並公佈執行,各省分別制定了實施土地管理法細則或辦法,大部分省授權設區的市政府制定附着物補償標準。法律、法規沒有明確制定該標準的年度限制,有的市制定的標準執行年度跨度十年,有的跨度5年。實際工作中應根據市場物價變動情況及時調整補償標準,按照前三年產值標準理論,附着物補償標準最低應在三年調整一次。

2、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是包括地上的各種建築物、構築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線、水渠等的拆遷和恢復費用。

(1)地上林木的補償或砍伐費等。其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計算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按照拆什麼補償什麼,拆多少補償多少,並且不低於原有水平爲原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建築材料、勞動力和運輸等費用,按各類建築物和構築物的等級和結構進行測算,制定符合當地物價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林木補償費按樹木的大小進行補償,如已成材的,可以由原所有者砍伐,但不再支付林木補償費而發給砍伐費。果樹、經濟林等則根據投入情況予以補償。

(2)對所拆遷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築物的結構類型和建築面積的大小給予合理的補償。補償標準按當地現行價格分別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產被拆遷的,由用地單位按原標準支付適當的拆遷補償費;需要拆除的,按其使用年限折舊後的餘值,由用地單位支付補償費。但是,拆除違法佔地建築和超出批准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

徵收農村地區的土地或者是房屋,徵收方通常會將補償金下發給集體經濟組織,然後由該組織按照既定的流程對補償款進行發放。若是對領取農村拆遷補償需要什麼證件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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