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要解除擔保關係
解除擔保關係的情形:
1、如果借款人已經償還了債務,擔保人就可以向銀行提出撤銷擔保。
2、與借款人協商,要求更換擔保人。
3、如果擔保人被他人欺騙,脅迫,或者是借款人與其他人雙方串通,騙取提供保證,在這些情況下擔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保證。
4、過了擔保期限,如果沒有約定擔保期限的,法律上規定是債權到期之後的六個月內。
5、就是轉移債務,如果債務人把債務轉移給第三人的,應該經過擔保人同意,如果擔保人不同意繼續擔保的,就沒有擔保責任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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