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抵押登記擔保範圍有什麼?
一、不動產抵押登記擔保範圍有什麼?
抵押擔保的範圍應以登記機關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內容爲準,除非有證據表明登記簿的記載錯誤。對抵押權人主張就抵押物價值超出登記價值的部分優先受償的,不應予以支持。擔保物權的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但實踐中,有的登記部門操作不夠規範,在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股權出質登記等擔保物權時,會發生登記範圍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情況,如合同中約定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等,但在相關登記證明或他項權證上卻載明擔保範圍僅爲本金。
二、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注意事項有哪些?
1、辦理抵押消費貸款較爲簡單,不過對於貸款用途有一定的限制;在辦理前,消費者需要對抵押消費貸款還款壓力較大的現實有理性的認識,充分考慮自身的還款能力,避免以房產衝抵債務的不利局面。
2、消費者在申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時,一定要分析自身的家庭結構、工作性質、收入狀況等,以便能夠正確把握個人的貸款總量以及貸款期限,儘量避免由於考慮不周帶來的貸款風險。
3、抵押房產需是借款人名下房產,如果是與第三人共有的,在抵押時必須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聲明書;
4、在提供的婚姻關係證明書中,有離婚情況的,需提交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如果是離婚後單身,需要提供離婚後未再婚證明;
5、需要明確貸款用途,抵押消費貸款一般只能用於裝修、留學、就醫、婚慶、購買家庭大額耐用消費品(購車等)等消費項目。
綜上所述,人們通過按揭方式買的商品房,需要去銀行辦理抵押登記,在做不動產抵押登記手續的時候,會明確擔保範圍。主債權、違約金及利息都可以納入擔保範圍中。這樣做的好處是抵押權人在執行抵押權的時候,可以最大限度保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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