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國家賠償的時效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爲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爲被依法確認爲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法律依據:《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九條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爲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爲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有關時效的規定。
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
19年失獨補助上調多少
我國農村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提高到與城鎮水平一致,分別爲270元、340元。失獨家庭指的是獨生子女死亡,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或不願收養子女的家庭。財政部會同原國家衛生計生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投入機制的意見》,將城鄉失獨家庭特別扶...
-
存疑不起訴需要國家賠償嗎
《國家賠償法》第17條第(2)項規定,這種因證據不足決定不起訴案件,屬於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不起訴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國家應當給予賠償。檢察機關作出的存疑不起訴的決定,實質上是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偵查,無法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實而作出的最終確認...
-
國家賠償款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是。因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履行職權的,賠償義務機關有權追償。因個人違法導致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不能由共同財產償還。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家庭共同財產是家庭成員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續期間共同創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
-
國家補償和國家賠償的區別有哪些
1、兩者發生的基礎不同。國家賠償由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爲引起,以違法爲前提;國家補償由國家的合法行爲引起,不以違法爲前提。2、兩者性質不同。國家補償的根本屬性在於國家對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損失的填補,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別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