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和國家補償的區別
國家賠償和國家補償的區別爲:
1、兩者發生的基礎不同;國家賠償由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爲引起,以違法爲前提,國家補償由國家的合法行爲引起,不以違法爲前提。
2、兩者性質不同;國家補償的根本屬性在於國家對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損失的填補,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別損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補救,以體現其與普通公衆間的利益平衡,並不意味着任何對國家的非難。這可以說是兩者最主要的區別。
3、時間要求不同;國家賠償責任的前提條件是損害的實際發生,即先有損害,後有賠償。而國家補償即可以在損害發生之前進行,也可以在損害發生之後進行。
4、兩者承擔責任的方式不同;國家賠償責任以金錢賠償爲原則,以恢復原狀,返還財產等方式爲輔,國家補償責任多爲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
5、工作人員的責任不同;國家賠償制度中有追償制度。在國家賠償了受害人的損失以後要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作出違法行爲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追償,但是國家補償制度中沒有追償制度。
國家補償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因其合法行爲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的損失,國家對其給予彌補的制度。國家補償責任在國家賠償責任之前就已經存在。
法律依據:《國家賠償法》第六條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關係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其權利承受人有權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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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申請執行時效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爲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爲被依法確認爲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法律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九條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爲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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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員殺人能否要求國家賠償
不能。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境外人員殺人構成故意殺人罪的,依據犯罪行爲地管轄原則,由我國依法對其進行審判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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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財產權範圍是什麼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二)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三)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四)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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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能代替國家賠償嗎
國家補償和國家賠償不是一回事,兩者並不相同。國家賠償是國家對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造成損害承擔的賠償責任。而國家補償是國家對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合法行爲造成損失給予的補償。二者引發的原因不同。國家賠償是違法行爲所引起的,而國家補償是合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