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未成年學生打架怎麼處理?
雖然我國法律上規定低於18週歲的都是屬於未成年人,並且在學校可能學生們接受到的教育也是未成年人享有國家很多的特殊的法律保護條例,但是教育結果卻呈現出有些未成年人在毆打自己的同學的時候完全都是不考慮後果的。其實作爲施暴者學生的家長也應該瞭解一下在我國未成年學生打架怎麼處理?
一、在我國未成年學生打架怎麼處理
未成年人是一個特殊羣體,國家重視對未成年人在各方面的培養,重視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爲。”
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還處在少年時期,社會知識少,對自己行爲的後果沒有預見能力,也沒有承擔責任的能力,對這些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主要以教育爲主,使其明 辨是非,不再給予處罰,更有利於其 成長。但不處罰不等於放任不管,要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以防止其繼續危害社會。
對於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考慮到他們具有一定的控制力和辨別力,但其思想觀念尚未完全成熟的特點,對此類未成年人,應當採取從輕或減輕的辦法。
“從輕”是指根據行爲人違反治 安管理處罰的行爲,確定應當給予的治安管理處罰,在這一檔處罰幅度內,選擇較輕或者最輕的處罰。按照 規定,對結夥鬥毆行爲應當給予五日 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那麼對於該年齡段未成年人有這一違法行爲的,給予六或七日的拘留就是從輕的處理。
“減輕”是指根據行爲人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確定應當給予的治安管理處罰,在這一檔處罰的下一檔處罰幅度內給予治安處罰。例如對盜竊公私財物的,法律規定了拘留和罰款兩檔處罰。如果是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盜竊,本應處以拘留,但依照本條規定,應當減輕處罰,從而應處以罰款。
二、學生打架、鬥毆等羣體性事件事後處理辦法
1、學生受傷需住院治療的需通知學生家長。若事態嚴重的,可由學生工作處、總務處協調處理。
2、處理該事件產生的相關費用及賠償,可由公安機關、學生工作處組織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告知當事人通過法律仲裁進行解決。
3、學校內發生的此類事件,由學生工作部依據調查結果,按學校《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規定的處分等級、程序進行處理。
4、校衛隊配合公安機關調查的案件,公安機關處理後,應由校衛隊要求公安機關提供處理結論或材料複印件,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學生工作部。
其實,未成年學生打架怎麼處理的這個問題要結合實際情況才能決定的,有的時候不是僅憑當事人是未成年人所以打架就僅限於學校內部來處理的,上了高中的學生大多數年紀都在16週歲以上了,像這種學生在學校打架,並且已經構成校園暴力,給被打的學生心理、身體上都留下陰影的情況下是要被刑事拘留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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