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如何認定期限
我國法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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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時間規定有多長時間?
律師解析:1、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期限: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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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同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這裏,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質是“意外的損失或災禍”,有漸進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蟲感染等)和突發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墜物傷及等)兩種,不可拘泥於突發性一種情況。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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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認定上下班途中
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爲“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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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裂能鑑定爲輕傷嗎
有可能,無功能障礙的屬於輕微傷。《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6.7骨皮質的砍(刺)痕或者輕微撕脫性骨折(無功能障礙)的,不構成本標準所指的輕傷。體表5.12.5輕微傷a)身體各部位骨皮質的砍(刺)痕;輕微撕脫性骨折,無功能障礙。b)面部Ⅰ燒燙傷面積10.0釐米以上;淺II燒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