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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程序的時間是多久

當勞動爭議通過勞動仲裁來解決時,勞動仲裁委員會就要在合理的期限內對勞動爭議作出裁決,這就是勞動仲裁程序的時間。究竟勞動仲裁程序的時間是多久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您介紹。

勞動仲裁程序的時間是多久

一、勞動仲裁程序的時間是多久?

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訴人的申訴書後,應在填寫《立案審批表》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員會決定不予立案的,將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製作不予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訴人;決定立案的,將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向申訴人發出受理通知書,並將申訴書的副本送達被訴人。被訴人應當自收到申訴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

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准,可以適當延期,但是延長的期限不超過15日。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二、勞動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

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該仲裁時效可中止、中斷;

3、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知道,當勞動爭議進入勞動仲裁程序的時候,要求勞動仲裁委員會在45日內審理結束,如遇到案情複雜的情況,則可以申請延期,但延長的期限不能超過15日。本篇文章由本站小編爲你整理編輯,感謝你的閱讀!

標籤:勞動 仲裁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