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都會在勞動局備案嗎
一、勞動合同都會在勞動局備案嗎?
公司要給員工辦理五險,勞動合同部分地區是要去勞動局備案的。
轄區內企業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資企業駐轄區內分支機構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
二、勞動合同備案時申報所需要的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單位,應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是法人單位的,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不是法人單位的,同時提供其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授權委託書;
2、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一式四份)及勞動合同文本;
3、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十日內被新用人單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應在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勞動合同備案手續;
5、用人單位合併、分立、兼併、合資、合作及改制等過程中職工集體轉移工作單位的,持相關文件或證明;
6、變更勞動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勞動合同變更(續訂)花名冊(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文本;
7、續訂勞動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勞動合同變更(續訂)花名冊(一式兩份)和續訂的勞動合同文本。)
按照新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簽訂到勞動部門備案不是必備手續 只要甲乙雙方認可合同內同合法雙方簽字後勞動合同就已經生效。
到勞動部門備案現在稱之爲審覈,因爲合同只不過是第一步。勞動部門審覈後拿着合同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審覈只不過是減少程序、簡化手續、減少各類勞動爭議的一種方法。
另外,勞動合同可以不備案,但是現在國家推行用工備案制度。用工備案表必須要到勞動部門審覈、備案。(河北是這樣,不知道其他省份有沒有開展用工備案制度)
三、試用期內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就要跟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了。
在試用期簽訂勞動合同的好處:
1、對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最有利證據,也可以根據勞動合同規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權益的最好證明。所以,勞動者應該儘早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對用人單位而言,勞動合同可以明確約定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同時規範自己的行爲,避免因爲不簽訂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
綜上所述,在將勞動合同拿到勞動局進行備案期間,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應擔保證勞動合同的時效性和合法性,勞動者在簽署勞動合同的那一刻起應當受到法律意義上維護。同時,勞動合同簽署完畢之後,若是用人單位有違約行爲的出現,應當自行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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