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
對勞動者來講,新到一家單位的時候,可能就想要儘快的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這樣對自己的利益也是一種保護。而要是涉及到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其實這個過程中也是涉及到一些問題需要注意的。那到底解除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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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
(1)解除勞動合同應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據,《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中均有專門條款規定了解除合同的情形,這是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然,企業也可與員工在聘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但應注意不能與上述法律的相關規定相牴觸。
(2)解除合同應有正式書面的《解除合同通知書》,上面應寫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及參照依據等,內容應客觀真實,理由應充分,應有企業的蓋章和通知日期。重要的是,通知應以送達當事人時爲準,如未送達並不產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因爲解除合同是重大的法律行爲,會產生重大的法律後果,如草率爲之或馬虎從事,日後可能造成不利於企業的後果。
二、勞動合同不能解除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對於勞動者來講,不僅是在最初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有一些問題需要注意,日後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也是要注意其中的一些方面的。那到底解除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講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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