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勞動合同轉移規定是什麼?
一、公司把勞動合同轉移規定是什麼?
公司把勞動合同轉移規定是需要通過合法方式完成。把勞動合同轉到另一家公司,有幾種方式:
1、先解除原單位老合同再與新單位簽訂新合同的,這是違法解除,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
2、因公司改制、合併等方式過渡的是合法的。
這是公司降低經營成本的一種方式。
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員工在一家企業連續工作年限,與自己有巨大的利益關係,包括以下幾種:
1、休假期的長短
2、醫療期的長短
3、醫療期工資的比例
4、醫療救濟金的比例
5、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
6、海外定居經濟補償金的多少
7、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的多少
二、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什麼事項?
1、必須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簽約的單位究竟是哪個單位
籤協議的時候要看清合同雙方。通常勞動合同只會出現兩方,一方爲用人單位、另一方爲勞動者。
2、不要輕信口頭承諾
從法律上講,用人單位對於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給出的承諾都應當要記載於勞動合同中,但是鑑於當前社會應屆畢業生市場的供需關係,應屆畢業生要求用人單位將所有口頭承諾都在勞動合同列明是有些不現實的,但是畢業生們應該在籤協議時問清自己最關心的問題。
3、明確違約責任
一般來說,應屆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後,就會停止工作的尋找,但一旦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話,對於應屆畢業生來說,失去的不僅僅是這份工作,由於這時統一招聘的時機已經錯過,失去了很多尋找其他優秀工作的機會,所以明確違約責任及金額對於應屆畢業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在當代的社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勞動合同簽訂之後,雙方必須要遵守勞動合同內容,通常狀況之下,我們國家對於勞動合同的簽訂是有非常明確的說明的,如果說公司要想將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轉移到其他地方的話,必須要通過合法的途徑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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