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籤勞動合同如何確認勞動關係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此外,勞動者入職時填寫的入職申請表、入職意向書等也可以作爲認定勞動關係的依據,這個也由用人單位負責舉證。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1、勞動合同的主體由特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構成。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是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本人;
2、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合同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主要必須具有公民資格;勞動者一方必須具備勞動行爲能力和勞動權利能力。勞動者必須年滿16週歲,且身體健康。
3、國營企業招收職工,必須是在國家下達的勞動用工計劃指標內,並向當地勞動部門辦理錄用職工手續。
4、勞動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單位提出、徵求應招工人的意見;也可以由被招工人與企業行政的代表,如廠長、經理,人事處、科長等直接協商,共同起草。
5、簽訂勞動合同前,用人單位應向被招工人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被招工人也有權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要求,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用毛筆或鋼筆填寫勞動合同書,並簽名蓋章。
6、勞動合同簽訂後,應當到當地勞動行政機關申請鑑證,並向其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一般只要勞動用工具有一定的持續性,即便未簽訂勞動合同,總會有一些證據可以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所以勞動者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需要自身多留個心眼,注意保存上述認定勞動關係的相關證據,或者諮詢專業律師,聽從律師的專業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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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不批可以找勞動局嗎
律師解析:是可以找勞動局的,如果勞動者按照正常流程辭職,是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的,試用期提前3天提出辭職即可,轉正後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前提是要在辭職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所在公司交辭職報告,如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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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裏沒簽合同自動離職可以嗎?
律師解析:沒簽合同辭職的,可以當天離職。如果是剛入職,時間比較短的,可以當天離職。如果是在試用期的,一般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是正式的員工,需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沒簽合同的,工作年限長的,相當於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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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租車構成勞動僱傭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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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上崗證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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