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關係與勞動關係的區別是什麼
承包項目和承包工程的行爲在社會生活中是非常常見的,雖說承包關係和勞動關係有相似的地方,但是承包關係和勞動關係是存在很大區別的,當前很多人都沒有認清楚兩者的區別,因爲這兩者區別的存在所以很多人會因此遇到難題,那具體來說承包關係與勞動關係的區別是什麼呢?
承包關係與勞動關係的區別
1、勞動關係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勞動力的支配權掌握在用人單位手中,雙方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隸屬關係,勞動關係中風險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特定化爲持續的定期的工資支付。而承包關係處於平等的法律地位,不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在這種關係中發包方將某項經營權益發包給承包方經營,承包方按照合同約定向對方支付租金,超額利潤歸承包方所有。基於上述的區別,勞動關係受勞動法調整,遵循“保護勞動者原則”,而勞務關係受民法調整,遵循“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原則”。
2、承包合同中,承包人作爲勞動者在其承包經營範圍內是生產經營的組織者和管理者,其對生產經營活動享有自主的經營權,對產品銷售價格、銷售品種、規格,經營策略,資金支配、人員管理等具有廣泛的決定權,其獲取承包利潤,承擔承包項目的經營風險,而在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合同中,申請人作爲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只是勞動者和被管理者,其獲取工資報酬、不承擔經營成本及風險。
3、承包關係在法律上沒有確切的定義,在企業範圍內的承包關係作爲一種責任制形式,並不是一種獨立的社會關係,可以從屬於勞動關係,也可以從屬於民事關係。
《勞動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最主要的區別我們可以直接從國家對於勞動關係的確立法規來區分,而對於承包關係國家並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對其有規範的說法,所以我們可以按照勞動關係的確立方式來區分兩者。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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