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工傷認定後傷殘怎麼鑑定?
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工傷,首先應由勞動保障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確定爲工傷之後再進行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即我們所說的工傷鑑定。工傷鑑定的結果可以影響工傷勞動者獲得工傷賠償的數額。那職工工傷認定後傷殘怎麼鑑定?本站小編在下文中提供了相關內容,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職工工傷認定後傷殘怎麼鑑定?
職工工傷鑑定的程序如下:
(1)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爲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爲一級,最輕的爲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爲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5)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6)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爲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二、工傷傷殘鑑定的時間限定
工傷一般是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
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託的代理律師按下列規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二)醫療終結後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三)申請舊傷復發鑑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後治療終結前提出。
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緻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鑑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爲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被鑑定人或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短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用人單位單獨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長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工傷勞動者在獲得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之後,應待傷情穩定之後再申請工傷鑑定。由於工傷鑑定對工傷賠償的數額會產生影響,因此實踐中會有勞動者對工傷鑑定結果表示不滿的情形,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向上級勞動保障部門申請重新鑑定。
-
工傷認定申請費用是怎麼規定的
工傷認定只有在遇到工傷以後纔會向社保局提出申請的,所以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者根本就不會接觸到社保局工傷認定的這一事項。因此,員工本人不瞭解工傷認定申請費用是怎麼規定的這並不意外,不過,國家對於工傷認定申請收費的問題,卻是有着明確的要求的。一、...
-
受傷職工辦理工傷認定時間限制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
-
工傷認定行政訴訟的期限是多久?
工傷認定是指員工在工作中受傷後,對自己是否屬於工傷進行認定,該認定可能會判處屬於工傷,也可能會判定不屬於工傷,如果員工對此有一定異議的話可以提起復議,那麼工傷認定行政訴訟的期限是多久?一般我們認爲是在60天之內可以提起訴訟。當事人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依...
-
員工突生疾病死亡算不算工傷?
一、員工突生疾病死亡算不算工傷?如果是24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可以認定爲工傷,我國原勞動部1996年發佈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範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爲工傷,其範圍爲: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