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合同範本2021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一,建築施工合同範本2019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1、工程範圍。
2、建設工期。
3、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一項整體的建設工程,往往由許多的中間工程組成,中間工程的完工時間,影響着後續工程的開工,制約着整個工程的順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對中間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作明確約定。
4、工程質量。
5、工程造價。
二,合同的簽訂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商進行項目建設的合同,發行人支付價款。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書面簽字;對於承建招標的建設項目,合同的主要條款應與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一致,並由締約方簽字。項目合同簽訂後,不得簽署違反合同實質內容的補充協議。
三,合同主要內容
建築工程承包的特別條款,可以根據國家頒佈的有關合同的示範案文,特別注意下列規定:
(1)項目名稱、地點、範圍和內容;
(2)施工期,包括整個項目的開閉期和中間交付項目的開閉期;
(3)工程質量保證期及條件;
(4)工程造價;
(5)項目的驗收和工程款的支付、結算和支付;
(6)設計文件和概算、提供技術資料的日期和方式;
(7)提供材料和材料進入期限;
(8)工程變更;
(9)違約、索賠和爭議;
(10)當事各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涉及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可能需要採用FIDIC條款,其他類型的建設項目也可以參照FIDIC條款起草和簽署相關的合同文本。
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要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所以簽訂合同時有必要注意其中包含的條款是不是符合您自己的意願,並且是否符合法律要求。非法和不合理的條款可能會使合同無效。
建築施工的合同在法律上是強制實行,但是問題的關鍵就是自己需要努力的對待雙方的利益,在有關法律基礎上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內容中存在不少的歧義,合同的當事人需要在實際的運用中注意有關法律的限定,這樣事情的處理就會有着較強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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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工傷鑑定怎麼辦2021
一、不服工傷鑑定怎麼辦對工傷鑑定結果不服的,不服一方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處理的結果還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經過了仲裁之後仍然無法達成一致的,當事人可以民事訴訟。在提起民事訴訟之前必須先經過仲裁,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傷職工與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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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工傷的認定條件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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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全責認定工傷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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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傷認定申請書申請人必須是用人單位嗎?
一、員工工傷認定申請書申請人必須是用人單位嗎?員工工傷認定申請書申請人一般來說都是用人單位作爲申請人進行申請。發生工傷後,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受傷之間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未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可以在受傷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