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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調取證據資料都有哪些

工傷認定調取證據資料都有哪些

勞動法以勞動合同都明確規定了關於勞動者在受了工傷的相關處理和賠償,如果職工受了工傷首先是按照工傷報銷的相關步驟是需要進行工傷認定的,其中就需要受傷職工受傷的很多證明材料,那麼工傷認定調取證據資料都有哪些?大家可以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工傷認定調取證據資料都有哪些

1、工傷認定申請表(在校人事部領取)一式四份;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3、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4、職工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5、用人單位事故報告;

6、證人證言;

7、證人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8、證人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分別提交相應證據:

1、職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原件及複印件);

3、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外出相關單位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二、誰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申請主體有三類:職工所在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

(1)職工所在單位。由於工傷保險實行的是僱主責任原則,因而在工傷保險方面,僱主承擔了許多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工傷事故發生或者職業病被確診之後,爲了及時搶救受傷職工,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單位的安全生產,有必要要求職工所在單位承擔首要的工傷申請義務。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申報時間限定爲在事故發生或職業病被確診後的30天以內。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過勞動保障部門的同意,纔可以將申請時間延長。

(2)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申請工傷認定是工傷職工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工傷職工獲得工傷保險待遇的基本前提。爲了充分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申報職工工傷認定的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1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傷害性質認定申請,這一申請時限遠遠長於所在單位的申請時限。

(3)工會組織。工會作爲維護職工權益的羣衆組織,幫助受傷害職工及時進行工傷認定申請,是工會組織的一項重要義務。

主要的資料還是要受傷職工書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受傷後專業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書,職工本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證人的證詞。如果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直系親屬是可以代替辦理的,工傷認定也是有時間要求的,所以錯過時間來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