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腰椎間盤突出不算工傷?
一、工作中腰椎間盤突出不算工傷?
第一,只要在工作期間所發生的病害(前無病例),可以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再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務委員會控訴!
二、工傷的認定依據是什麼?
根據我國2011年1月1日實行的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一般包括因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以下情形應當被認定爲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前提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同時還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等類似傷害。】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是指非工作時間內,具體講是開工前或收工後的一段時間,譬如上班時間爲9點到12點然後又14點到18點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職工提前在8點30分到崗或者下班後做完收尾工作時間到 18點半等等,均可以認定爲"工作時間前後",但是有一點則特別重要,其目的必須是從事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爲啓動機器做準備工作,或者關閉機器後收拾與工作有關的機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必須同時具備,並且必須是在履行本職工作,這裏受到的傷害是"非工作原因",是來自本單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職工履行工作職責的時候蓄意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對其人身進行直接攻擊,致使職工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等。】
(四)患職業病的。【即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間"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臨時外出辦理業務等,同時必須是在發生事故時正在履行工作職責,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時下落不明。】
腰間盤突出的工傷認定依據是,只有在工作的時間和工作的場合發生了工傷意外,才能夠算作是工傷。而且還是需要因爲工作原因引起的。同時,在工作中因爲工作而導致的負傷,傷殘,還有死亡,甚至是中毒事故,都能夠當做工傷賠償。
-
法律規定哪類事故不屬於工傷
一、哪類事故不屬於工傷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以下情形不屬於工傷:(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2)醉酒導致傷亡的;(3)自殘或者自殺的。一般情況下,以下幾種情況都屬於工傷範圍: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
-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江蘇工傷認定辦法的內容是什麼?
在當代社會,存在着工傷認定這個名詞,工傷認定簡單點來說,就是將在工作期間遇到的傷害在專業的醫療機構進行認定,由此來確定賠償的程度。由於每個地方的實際情況都不一樣,所以各地都有自己的工傷認定辦法,那麼,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江蘇工傷認定辦法的內容是什麼?接下來...
-
下班不算工傷認定的標準是什麼
一、下班不算工傷認定的標準是什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爲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
工傷認定辦法中的處罰情形有哪些?
一、工傷認定辦法中的處罰情形有哪些?《工傷保險條例》(2003年國務院令第375號,2011年1月1日修訂)第六十一條從事勞動能力鑑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