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時間超期怎麼辦,誰可以去申請工傷認定
根據法律中的規定,不同的主體在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時候,具體的時限規定不一樣,但都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才行。那要是出現了工傷認定時間超期怎麼辦呢?可能有的人真的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接下來就讓本站小編來爲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工傷認定時間超期怎麼辦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由此可見,你雖然是在工作期間受到傷害,但因已超過了一年的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因此不能再進行工傷認定申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以及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致人損害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民事責任。”
實踐中,若您所受的傷害是因爲您所在單位員工的職務行爲造成的,那根據上述規定,該責任應當由您所在的單位承擔。如果因爲單位的原因沒能及時的申請工傷認定,那該責任亦由單位承擔。
二、誰可以去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申請主體有三類:一是職工所在單位;二是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三是工會組織。
(1)職工所在單位。由於工傷保險實行的是僱主責任原則,因而在工傷保險方面,僱主承擔了許多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工傷事故發生或者職業病被確診之後,爲了及時搶救受傷職工,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單位的安全生產,有必要要求職工所在單位承擔首要的工傷申請義務。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申報時間限定爲在事故發生或職業病被確診後的30天以內。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過勞動保障部門的同意,纔可以將申請時間延長。
(2)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申請工傷認定是工傷職工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工傷職工獲得工傷保險待遇的基本前提。爲了充分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申報職工工傷認定的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1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傷害性質認定申請,這一申請時限遠遠長於所在單位的申請時限。
(3)工會組織。工會作爲維護職工權益的羣衆組織,幫助受傷害職工及時進行工傷認定申請,是工會組織的一項重要義務。
實踐中,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對此我國法律中作出了要求,一般是受傷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以及工會組織纔是有權提出申請的。不過要是工傷認定時間超期怎麼辦,此時法律中規定是不會再受理申請了,因此對當事人的影響也會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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