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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和具體的標準是什麼?

從今天起一些高溫工作者有福了,國家逐漸提高了對於這些在高溫下工作的人員的補貼和福利。小編來給大家重點普及一下株洲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和具體的標準,外加其他省市的高溫補貼發放時間和具體標準。這些城市的建築人員,你們可以認真的閱讀一下,在這個時間點記得去領錢。以下補貼標準的內容僅供參考

株洲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和具體的標準是什麼?

一、株洲市高溫補貼時間和標準

從株洲市人社局瞭解到,根據相關規定,日最高氣溫35℃以上室外露天作業者可享受高溫津貼。高溫津貼將從7月起開始發放,共3個月,每人每月要求不低於150元。

“已再次和省廳確認,我省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爲7、8、9三個月,發放標準與去年一致。”勞動關係科科長程淼清介紹,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根據我省規定,發放的時間是7月1日至9月30日,每人不少於150元/月,不能用涼茶、綠豆等物資衝抵。

按照省人社廳相關文件規定,高溫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如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人社局表示,市民有防暑降溫糾紛,可直接撥打12333投訴,或到市勞動監察支隊遞交書面投訴。

二、其他省市的高溫補貼時間和標準

據統計發現,在明確發放時間的22個省份中,發放高溫津貼時間最長的是海南省,爲4月至10月,有7個月。

由於我國南北方氣溫差異較大,各地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長短不一,正和我國各地氣溫差異有關。其中,多數省份發放時長爲4個月,多爲北方地區,達到11個省份。如北京每年發放的時間是6、7、8月,這3個月也正是北京比較熱的時期。

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1、江蘇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爲每月200元。

3、河南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4、天津35℃下露天工作並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到33℃以下的,21元/天。

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90元。

6、廣東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爲6月至10月。

7、東莞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夏季高溫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降溫措施的,應停止作業。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超過35℃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防護設備和用品,採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防暑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於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10元/月。發放時間爲6月-9月共4個月。

10、江西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12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10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80元/月。

11、重慶5月~9月,當日最高氣溫在37~39.9℃時,高溫補貼額度爲每天5~10元,日最高氣溫在40℃(含40℃)以上時,高溫補貼額度爲每天10元~20元。

株洲市的高溫工作者,七月份記得去領取自己的補貼,以及其他省市的人們看到這則消息後,也可以告知自己的周圍的人,爲高溫工作者們爭取一份權益。要知道株洲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是在七月到九月這三個月,發放的標準是每人不少於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