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相逼退員工怎麼辦
如果公司採取侵害勞動者權益、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單方調整勞動者崗位、降低勞動者待遇等方式逼迫員工辭職,則屬於違法行爲。
員工如果認爲公司的違法安排或者不合理待遇,員工可不予接受,也可向當地勞動局投訴,請勞動局督促公司整改。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
公司倒閉怎樣賠償職工
律師解析:公司倒閉後用人單位應當正常結算工資,並依據不同工作年限進行相應的補償。標準爲: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同時公司也應當還清相關債務,並以優先次序進行補償職工正常收入,其中包括工資、醫療和補助等費用。...
-
企業年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律師解答:不需要。律師解析:企業年金中單位繳費部分雖然會計入個人賬戶,但是暫時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個人繳費部分中,對於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則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而剩餘部分則需要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徵...
-
一裁終局後不服怎麼辦
律師解析:一裁終局後不服的處理方法:當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有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等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
-
勞動者無故被單位裁員該怎麼維權
律師解析: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