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做兩份工作籤兩份合同是否合法
合法。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同時籤兩份勞動合同不被禁止。只有在籤兩份勞動合同且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且拒不改正的,纔有可能構成不良的法律後果。《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如果工作之間相互影響,單位可以解僱,並且不用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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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如何規定試用期的
1、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1個月;2、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2個月;3、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4、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完成任務爲期限的合同,不能約定試用期;5、試用期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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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購協議的特點
回購協議的特點主要包括:1、雖作爲短期資金融通,可以用較長期的回購協議用來套利;2、安全性較高,投資者可以根據資金市場行情變化,及時抽回資金,避免長期投資的風險;3、有利於增強長期債券的變現,避免了證券持有者因出售長期資產以變現而可能帶來的損失;4、增加資金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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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協議解除勞動合同補償
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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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具體標準如下:1、年限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2、不再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