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養老金怎麼發放
符合領取補充養老保險的職工可從自己的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中一次或分次領取補充養老金;補充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按個人帳戶儲蓄額的多少確定。職工退休前遇到特殊困難時,經批准可以從其個人帳戶中提前支取一部分補充養老金。
在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之前已經退休的人員,是否給予追加性補充養老金,以及給付的辦法和標準應在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方案中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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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證金領取有什麼後果
律師解析:失業保險金領取無不良的後果。領取失業金是參保者的權益,只要符合領取政策,不存在騙保的行爲,那麼就沒有什麼問題。失業保險金是對參加失業保險的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在勞動者有工作後,新用人單位會繼續繳納,失業保險金就不能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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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開除重大疾病員工如何規定
律師解析:勞動者換重病病假期間,如果醫療期內,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和醫療補助金。勞動者病假期間,但是已過醫療期,用人單位選擇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單位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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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後不上班生育津貼還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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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對員工的高溫費不發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發放高溫津貼存爭議,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同時“誰主張誰舉證”。《最低工資規定》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