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賃合同房東違約應該如何賠償
一、店面租賃合同房東違約應該如何賠償
簽了租店面合同房東違約應按照合同中約定的具體違約金進行賠償,具體如下,
1、根據《民法典》: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2、法律、法規雖規定了違約金的數額、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許當事人自行協商,或規定當事人的約定優於法定的違約金。根據《民法典》對這個問題作了明確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要求房東支付違約金和因違約產生的損失。
二、租門面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爲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爲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係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三、租門面爲什麼要求對方進行合同登記備案?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屬於合同備案登記性質,此登記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登記與否不影響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沒有辦理備案等記,合同依然在生效條件滿足時就生效;
2、經登記的案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承租人的,其中一個合同辦理了租賃登記,另一個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則房屋應當租賃給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並向沒有租賃登記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最後,在承租人進行店面租房或者出租人進行租售房子時要記得約定好合同的條例,雙方各自維護自己的利益,謹慎簽約。關於房屋租賃過程中產生的問題,比如房屋電器損壞、物業費繳納等也要規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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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單個房間要不要寫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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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籤合同一年可不可以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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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期的租房合同交錢可以提存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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