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物權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一、不動產物權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不動產取得的方式主要有六種,一是先佔取得,如對無主的地域的先佔;二是法律行爲,如買賣、轉讓、贈與等;三是法律規定,如繼承、善意取得;四是國家行爲,如徵收或徵用;五是添附或附和;六是因時效取得。
二、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的區別
原始取得,是非因他人既存的權利而是基於法律規定直接取得的所有權。先佔、生產、附合、加工、添附、法院判決、公用徵收、沒收、罰款、房屋的建造、圍海造田、樹木的栽種、罰沒物的法定歸屬等都是原始取得。
繼受取得,是基於他人既存的權利而取得所有權。如買賣合同、贈與合同、互易合同等屬於繼受取得。
簡單來講就是要看,獲得的這個所有權是從他人那取得的,還是自己就享有的。是從他人那來的,就是繼受取得;是基於法律規定就享有的,是原始取得。
物權的取得有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之分,前者是指不以他人的權利及意思爲依據,而是依據法律直接取得物權,如因先佔、取得時效取得一物的所有權;後者是指以他人的權利及意思爲依據取得物權,如因買賣、贈與取得物的所有權。繼受取得又可分爲創設與移轉兩種方式。房屋所有人在自己的房屋上爲他人設定抵押權就是創設,出賣、贈與則是移轉。
這兩種取得方式的根本區別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原始取得是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繼受取得必須要有原始所有人和受領人的意思表示,即雙方合意。
繼受取得一般通過事件的發生或民事法律行爲的實施而取得物權。繼受取得正常和有效的行使往往需要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權和原所有人轉讓所有權的意志爲依據,從權能的行使來看往往受制於原所有人。
原始取得也稱最初取得,依這種方式取得的所有權是單獨的,或者是原來無所有權,或者與原所有人的所有權和意志無關。法律|敎育網編輯整理一般認爲,前者包括勞動生產、收取孳息、沒收財產、先佔、拾得遺失物或發現埋藏物在沒有所有人的歸屬、添附以及善意取得等;後者包括徵收等行爲。
因爲房屋產權的取得與不動產物權的取得和法律上其他權利的取得一樣,在法律中分爲了原始取得和法律行爲取得兩種,同時後者也被稱爲繼受取得,在區分兩種取得方式時也是會根據最初取得財產的所有權或不依賴於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財產的所有權。
-
按揭房可不可以賣給別人
律師解答:可以賣。律師解析:可以賣。貸款買的房如果賣出去貸款需一併轉移,貸款轉移被稱爲轉按揭,但是必須是以買賣的形式辦理。如果是全款的話,直接把錢交給銀行,相當於替賣方把錢還清,然後從銀行把房本拿出來,再去建委過戶,如果是貸款,需要去銀行辦理一個轉按揭手續,然後...
-
因房價上漲開發商不想交房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因房價上漲而不想交房的,開發商的行爲是屬於合同違約,如果不交房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
-
民法典房屋中介收取定金雙倍返還嗎?
律師解析:房屋中介只是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房屋中介無權收取定金,房屋定金一般是由賣方收取的,但如果賣方與房屋中介有約定的,可以由房屋中介代爲收取定金。房屋中介收取定金後,適用定金罰則,如果出現合同違約的,房屋中介要雙倍返還定金。民...
-
買房在中介交了定金可以退嗎
律師解析:可以要求退還購房定金。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消費者有權要求退還定金:1、房產商無銷售許可證或者產權證,造成不能達成房屋購買合同的賣方應將定金返還;2、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