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如何審查
房屋租賃合同涉及的法律關係、法律問題較爲複雜,合同履行中容易發生爭議和糾紛,風險相對較大。對房屋租賃合同審查,應當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1.對出租主體的審查,對出租主體的審查,除審覈出租人的主體資格外,還應審查出租人是否有權出租標的物,可以查驗對方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文件(房地產證、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能夠證明權利合法來源的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2.審查合同是否有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內容
3.租賃標的物的準確描述
4.租賃標的物用途
5.關於租賃標的物周邊環境的約定
6.租賃期限的審查
按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7.租賃標的物交付的約定
8租金條款的審查
1.租金標準及租金總額以及資金支付期限、支付比例、支付條件等是否明確。
2.租金包含的範圍及租期內的物業管理、水、電、供暖等費用承擔及支付約定是否明確。
9.裝修及免租期的約定
10.關於宣傳廣告事項的約定
11.關於維修、修繕的約定
12.關於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減少租金及費用的約定
13.違約責任的約定應儘可能具體和量化
14.關於承諾保證條款
15.關於租賃登記備案的約定
16.審查是否明確約定租賃期滿後優先續租及其適用條件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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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簽訂的租房合同怎麼解除
一、約定解除。1、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解除合同;2、當事人可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當條件成就時,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2、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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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糾紛包括什麼內容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爲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爲。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實踐中,租賃合同糾紛主要包括租賃合同效力認定、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修後如何處理、租賃房屋爲違章建築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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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糾紛歸哪個部門管
房屋租賃可以找當地的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解決,也可以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問題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1、租房糾紛協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可以尋求一位無利害關係的人在場作爲見證人。2、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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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沒到期退房押金退嗎
如不存在違約情況,押金應當全額退回。1、如果合同明確約定,你可以提前半月通知房東解除合同,那麼,不算違約;2、押金一般是防止房屋損壞,水電費用未交而收取的,房東扣押金是不合法的;3、如果合同並無此約定,提前解除合同,押金作爲違約金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