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材料主要有哪些
一、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材料主要有哪些
(1)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複印件(驗原件);
(3)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集體證明由單位或保衛部門出具 加蓋公章!具體的和辦事處確認!)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二、上海居住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覈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按照規定,已辦理居住登記的來滬人員居住登記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信息變更手續。如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民族、戶籍地址等信息變更的,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公安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公民身份號碼變更的還需提供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同時出示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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