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交警是如何進行的?
一、交通事故處理交警是如何進行的?
發生交通事故後,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應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時間相對較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檢驗、鑑定一般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過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複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後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申請重新檢驗、鑑定、評估以一次爲限。重新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相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鑑定外,不得使用。檢驗、鑑定完成後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
二、發生交通事故後怎麼辦?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範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爲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併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併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發生後,應當第一時間對傷員進行救治和報警,涉及到具體的事故認定和處理,還應當結合現場的勘查情況來進行認定,交警部門根據自己的行政職能,應當出具合法的事故鑑定部門,後期還需要由保險公司來進行定損賠償處理。
-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總有一方承擔事故責任或者雙方都承擔事故責任。雙方解決交通事故,落實賠償問題就是依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而來的。相關法律對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有明文規定,那麼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法律規定是怎樣的?小編收集了一些《道路交通安全法》方面的知識...
-
駕駛公司的車發生交通事故滿足哪些條件是工傷
一、駕駛公司的車發生交通事故滿足哪些條件是工傷?1、必須在上下班途中。包含兩個條件,上下班路線和上下班時間。不一定是必經路線,只要是合理的路線則可。關於時間,我們認爲遲到、早退也是上下班時間。需員工向工傷認定部門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證據。2、必須是交通...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的處理過程中,總是離不開對事故責任作出認定,這樣就可以知道當事人在此次事故中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然後才能接着處理事故。那具體來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是什麼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爲你做詳細解答。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是什麼我國現行的...
-
電動車撞機動車的責任劃分規定是怎樣的?
一、電動車撞機動車的責任劃分規定是怎樣的?電動車交通事故中,依據是否屬於機動車的不同,其所承擔的法律責任是完全不同的。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事故,適用無過錯原則;電動車屬於機動車與其他機動車發生事故,適用過錯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