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辭退有補償嗎?
試用期辭退員工需要補償,因爲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試用期如果不滿6個月的情況之下,公司決定辭退勞動者,需要對此進行補償,補償的標準是半個月的勞動者本人的工資。
單位在員工試用期內辭退員工是需要賠償的。試用期不滿六個月的,公司決定辭退員工時,要補償員工半個月的工資。也就是說如果在這家公司實習了一個月、兩個月或者六個月,只要公司辭退,都應當賠償半個月的工資。試用期員工也是享受和正式員工相同的待遇的。但如果員工因不符合用工條件在試用期被辭退的,沒有補償。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在用工過程中,濫用試用期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象比較普遍,包括什麼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多長的試用期,以什麼作爲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實踐中比較混亂。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麼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定的上限。
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籤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半年爲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爲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
(一)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並且在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具體規定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爲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是約定試用期的唯一參照。
實踐中,很多工作本來不需要試用期過長,勞動者就能勝任,裝卸工、建築工地小工、力工等沒有什麼技術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單位動輒規定試用期爲三五個月,甚至半年,惡意用足法定試用期限上限,這加重了勞動關係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勞動者的職業不確定性和經濟負擔。
這就提醒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一方在約定試用期時將技術含量的因素考慮進去。對用人單位來說,在合理時間內依然不能判斷勞動者是否能勝任,就應當承擔因此而帶來的風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能約定試用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纔可以約定。意大利法律規定,一般工人的試用期爲十五天至三十天,技術人員爲三個月,企業管理人員爲六個月。
在我國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中,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建立勞動關係之前,此時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允許雙方當事人之間約定試用期的,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存在任何的過錯就被用人單位辭退的話,此時用人單位的行爲就是違法的行爲。
-
醉酒駕駛致人死亡,保險公司賠償嗎
一、醉酒駕駛致人死亡,保險公司賠償嗎醉酒駕駛致人死亡的,保險公司可以拒賠,這屬於保險公司的免賠事由。但是交強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事後可以向肇事者追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
-
去什麼地方申請勞動仲裁
一、去什麼地方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一般原則。按照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現行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
-
小轎車多長時間驗車
小轎車的驗車時間規定: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法律規定,機動車輛應當按照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
-
違反保密協議的責任
(一)民事責任員工在職期間違反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損失;公司同員工簽訂協議約定離職後的保密事項的,如員工違反,公司可依約主張違約金或賠償損失。(二)行政責任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會依法責令違反保密協議約定的員工停止違法行爲,並由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