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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休假被辭退可以獲得賠償金嗎?

一、懷孕期間休假被辭退可以獲得賠償金嗎?

懷孕期間休假被辭退可以獲得賠償金嗎?

1、懷孕期間休假被辭退一般可以獲得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婦女在懷孕期、哺乳期間,單位不能解除其勞動關係,婦女在懷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滿前,勞動合同期限應順延。

二、懷孕期間休假被辭退可以提出勞動仲裁請求嗎?

1、懷孕期間休假被辭退可以提出勞動仲裁請求。公司不能因爲職工懷孕,在勞動合同到期後就單方面終止勞動關係,這樣做是違法的,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發補償金,可以準備證據材料,到當地的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2、一般以下情形出現,都可以提出勞動仲裁請求: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3、懷孕期間休假被辭退也可以直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女性職員在工作期間可能會懷孕,根據法律的規定,職員在懷孕之後將可以享受一些特殊的待遇,這些待遇包括婦女在懷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未滿前,勞動合同的期限需要順延。單位不得以職員懷孕等爲由降低其工資,更不得將其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