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有幾種型別?
一、土地使用證有幾種型別?
土地使用證分為“改房和經濟適用房用”和商品房住房土地使用證。
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證”
1.由住房戶和原使用土地單位到轄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共同申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依法辦理
2.如原用地單位已不存在,住房戶可和該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現在實際使用原單位土地的單位,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共同申請
3.如果住房由居委會管理,住戶可和居委會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共同申請。
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證”的辦理
1.由住房戶和開發商共同到所在轄區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住房戶需要提交的資料包括:房主身份證影印件、售房合同或單位售房證明或房產證。
2.如果城鎮居民的工作單位或房屋開發商沒有給房屋產權人辦理住房“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人可向工作單位或開發商提出要求。仍不辦理的,可向所在轄區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舉報。
土地使用證作用是什麼: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力”的侵犯。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土地使用證的種類有很多種,土地使用證對於不動產來說非常重要,沒有土地使用證的不動產都是不完整的,所以土地使用證是不動產的必備品,土地使用證的申請流程非常簡單,只要帶好必要的資料到住房的國土資源局進行申請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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