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所需證據
勞動仲裁需要的證據包括如下:
1、勞動者入職方面的證明:如,《入職登記表》、《聘用書》等;
2、勞動者工作內容方面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入職登記表》、《崗位調整通知》、《借調函》、《崗位說明書》、《員工績效考核表》等;
3、關於約定工資、工作時間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
4、勞動者工資發放的證明:如,《工資條》、《銀行打卡記錄》等;
5、勞動者具體工作時間的證明:如,《考勤表》、《考勤記錄》等;
6、勞動者離職方面的資料:如,《離職交接表》、《辭退書》、《辭職申請》等。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電子資料;
(五)證人證言;
(六)當事人的陳述;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適用哪些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適用以下這些勞動爭議:(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
-
辭職不給辭職單如何辦?
律師解析:辭職不給辭職單的,勞動者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申請勞動保障監察,要求單位履行法定義務。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單位領導不簽字批准,也可以在通知期...
-
未滿16歲打工不發工資怎麼辦?
律師解析:未滿16歲打工不發工資的,可以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的,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2、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我國《...
-
勞動仲裁以後公司不執行怎麼辦
一、勞動仲裁以後公司不執行怎麼辦如果勞動仲裁做出裁決後,雙方在法定時間內都沒有起訴,那麼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30條規定,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