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麼證據
一、個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麼證據
1、 勞動者入職方面的證明:如,《入職登記表》、《聘用書》等;
2、 勞動者工作內容方面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入職登記表》、《崗位調整通知》、《借調函》、《崗位說明書》、《員工績效考核表》等;
3、關於約定工資、工作時間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
4、 勞動者工資發放的證明:如,《工資條》、《銀行打卡記錄》等;
5、 勞動者具體工作時間的證明:如,《考勤表》、《考勤記錄》等;
6、勞動者離職方面的資料:如,《離職交接表》、《辭退書》、《辭職申請》等。
二、怎麼判斷勞動仲裁證據的效力
1、國家機關以及其他職能部門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文書優於其他書證;
2、鑑定結論、現場筆錄、勘驗筆錄、檔案材料以及經過公證或者登記的書證優於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
3、原件、原物優於複製件、複製品;
4、法定鑑定部門的鑑定結論優於其他鑑定部門的鑑定結論;
5、法庭主持勘驗所製作的勘驗筆錄優於其他部門主持勘驗所製作的勘驗筆錄;
6、原始證據優於傳來證據;
7、其他證人證言優於與當事人有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密切關係的證人提供的對該當事人有利的證言;
8、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優於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9、數個種類不同、內容一致的證據優於一個孤立的證據。
在實踐中,無論是訴訟還是仲裁,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審理過程中,證據都是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的,每個案件都需要依據充足的證據來作出裁判,也只有這樣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收集勞動仲裁證據,務必保留好證據原件,若提供不了原件,應儘量提供原件儲存處在對方的依據或證據,將自己不能舉證的不利影響降低到最小,或者可能將舉證責任轉移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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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年終獎能否能仲裁
律師解析:不發年終獎是可以仲裁的。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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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時限是多久
律師解答:看具體情況。律師解析: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一般是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如果是在仲裁之後提起訴訟的,則訴訟時效為15天。如果是直接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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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程式和費用
律師解答:申請勞動仲裁不收取費用。律師解析:申請勞動仲裁不收取費用。申請勞動仲裁的程式如下: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3、仲裁庭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4、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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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仲裁的前置程式是指什麼?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應以勞動仲裁為前置程式。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