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辭退賠償三倍工資嗎
一、新勞動法辭退賠償三倍工資嗎?
辭退不是賠償三倍工資,違法辭退的補償金是根據工作年限和終止勞動關係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用人單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在勞動關係中並沒有三倍工資賠償的相關規定,即使是不籤勞動合同,也是支付雙倍工資作為賠償的,在辭退賠償金的問題上必須要結合辭退的原因分析,如果是醫療期滿後不能勝任工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職工辭退的,只需要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
如何理解關於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的規定?
由於勞動者相對於用人單位而言,處於弱勢地位,故而我國立法機關根據我國實際,制定了適宜於本國實情的保護勞動者權益的法規。就實際情況來說,職員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後,可以依據關於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的規定,向當地的仲裁機構提出救濟請求。一、如何理解關於勞...
-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一、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是什麼?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的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別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自身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
-
拖欠工資不給怎麼辦?
拖欠工資不給的解決方法: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0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
-
如何舉報公司加班嚴重
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舉報:一、可以把公司規避勞動法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以及證據都蒐集起來,一起通過信件的形式郵寄給當地勞動部門的信訪或者監察部門來處理。二、直接帶上相關的資料到勞動部門的信訪部門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