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定工傷?
提供一些在公司工作的證據,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可以申報工傷;公司不申報工傷,可以在一年內,自己申請工傷認定和評殘。
《工傷認定辦法》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第七條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於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八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後,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綜上所述,勞動者只要和用人單位存在著事實上的勞動關係,那麼就一定可以找到相關的證明證實雙方確實存在勞動關係。只要能夠找到證據,證明雙方存在著事實上的勞動關係,那麼就可以認定為工傷,並且應該根據工傷保險來給勞動者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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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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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雙方怎麼約定競業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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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後能要求支付違約金嗎
律師解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後,如果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單位能要求支付違約金: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或者勞動者違反競業的限制約定的。如果是用人單位違約的,則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其支付違約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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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寫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的書寫需要載明如下九點:1、用人單位的基本資訊;2、勞動者的基本資訊;3、勞動合同期限;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6、勞動報酬;7、社會保險;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9、簽名,寫明簽訂日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