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還需要帶勞動合同嗎
不需要。離職後勞動合同可以不用拿走。一旦勞動關係解除後,原勞動合同效力即作廢,所以不拿也沒有關係。在離職日即最後工作日,用人單位會給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員工可用於下一家新入職單位辦理入職等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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