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勞動合同沒有簽訂怎麼辦?
我們在企業中,要嚴格按照法律的的相關規定進行人員的招聘以及錄用,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為員工足額的繳納社保。物流勞動合同沒有簽訂怎麼辦?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兩倍的工資賠償,直接預設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關係。具體的認定,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一、物流勞動合同沒有簽訂怎麼辦?
企業不及時與職工訂立合同的後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甚至於直接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實施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4、《實施條例》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員工在企業中上班,企業應該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有些物流公司將基層員工進行勞務派遣的形式,為了降低用工的成本,這是非常違法勞動法精神的行為。這個勞動者要進行維權,要求雙倍的工資賠償,但是這是有時效性的,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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