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好久交社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員工與單位建立長期勞動關係的企業就應當繳納社會保險,建立勞動關係和簽訂勞動合同是兩回事,應當自企業實際用工之日起計算,如果是應屆畢業生,實習期間是不算的,但是在取得畢業證書之後就應當視為企業實際用工了。這是就員工是否應當享受社保待遇而言。
就實際操作來講,由於各地社保局收取社保繳存資料是有固定時間的(不是每天都收),所以企業會在一個固定時間為員工報送社保資料,一般是每個月的下旬某一天,但是即使他是20號報送資料,在社保生效時仍然可以要求他將社保繳存補繳到實際工作的時間。在社保未報送資料或已報送資料但企業未實際繳存時社保局不會承擔員工社保待遇,而是由企業承擔。
試用期仍然是實際用工,不管是試用期還是見習期都應當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建立勞動關係就應該買社保。
《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因為勞動者有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因此,只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已經建立起了勞動關係,那麼從他們建立起勞動關係的那一天開始算起的30日之內,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而且勞動單位必須要為勞動者去相關的社會保險機構辦理社保的登記與繳納,以後都為勞動者按比例進行社保的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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