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不服從安排辭退通告是否合法
一、公司員工不服從安排辭退通告是否合法?
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話公司的辭退通告就是合法的,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擅自調整其工作崗位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不予支援:
(一)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是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的需要;
(二)調整工作崗位後勞動者的工資水平與原崗位基本相當;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
(四)無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且不具有上款規定的情形,勞動者超過一年未明確提出異議,後又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不予支援。
二、公司可以辭退職工的情形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違法辭退的補償金怎麼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應該在任何一家公司的勞動紀律當中,都規定了員工必須要結合公司的需要服從工作上的安排,所以,工作過程中工作崗位上的調動是在所難免的,用人單位不可能連調動工作崗位的權利都沒有。除非所謂的工作安排根本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就不能以此辭退職工。
-
勞動糾紛追訴期是多長時間
律師解析:仲裁時效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
-
辭職程式
律師解析:員工離職程式是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需要按部就班的一個程式,一般來說,員工離職程式是由單位或企業自行制定的,員工只需按照公司制定的員工離職程式進行操作便可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在約定的條件下獲取相關經濟補償。按照勞動法,勞動者需要提前1個月向...
-
職工被迫解除勞動關係要怎樣賠償金
律師解答: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律師解析:員工被迫解除勞動關係單位應該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導致合同解除的,都是要強迫員工解除合同的行為...
-
公司給職工是籤勞務合同還是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1、勞動合同。若只是勞務關係,是不用繳納社保的,有些用人單位為了避免繳納社保,而將實為勞動關係但簽訂勞務合同。2、您可以收集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受到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管理,屬於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打卡記錄,按時上下班等,而後提起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