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是否可以直接起訴
勞動合同律師解答2.08W
勞動合同糾紛當事人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發生勞動爭議,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前置程式,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
勞動合同主體變更是什麼意思
勞動合同主體變更主要就是指企業因為各種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而使勞動合同的主體發生變更,包括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單...
-
試用期一般是多久
一般是1到6個月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一定要和負責人談清楚試用期的時間及詳細要求比如:上班時間,工資,獎金,福利,試用期的合格標準等.《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
-
勞動合同約定條款是什麼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
-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籤幾次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簽二次,且勞動者沒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