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亡繼承房產過戶費用有哪些
一、父母死亡繼承房產過戶費用有哪些?
1、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收費標準應該諮詢評估機構。
2、契稅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3、房產證工本費。
二、遺產房屋過戶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1、辦理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進行房產評估
3、到房管局辦理繼承登記,公證書直接交房管局。
收費情況:其中包括測繪費,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證費每份200元,查冊費100元。每宗繼承登記200元。
4、出新房產證
三、父母去世哪些人可以繼承遺產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撫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事實上,父母去世以後,子女也得先確認了房產的繼承人,然後才能到房管局辦理過戶,特別是父母的父母都還在世,而且還有其他兄弟姐妹的這種情況,由誰繼承房子的這套產權,就是各位繼承人之間重點要協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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