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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與暑假工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一、單位與暑假工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單位與暑假工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1、單位與暑假工不一定存在勞動關係,若是雙方簽署了勞動合同,則勞動關係一般存在。

2、對於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即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3)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怎麼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以下材料可以證明勞動關係存在:

1、蒐集工資卡、工資存摺、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最好有單位蓋章)、職工花名冊。如無法蒐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採取影印或拍照方式蒐集。

2、如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勞動者可以到社保局網站上,或到社保局列印自己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蒐集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上崗證”、“外派證”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最好有單位蓋章)。如無法蒐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採取影印或拍照方式蒐集。

4、蒐集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如無法蒐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採取影印或拍照方式蒐集。

5、蒐集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如無法蒐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採取影印或拍照方式蒐集。

6、同事的證言。讓同事出書面證言,但此類證據需注意的兩點是,一是打官司時,出具證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證;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證據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也就是說他需要有出具該證言的能力。

7、蒐集載有勞動者名字的用人單位的各種檔案。比如用人單位下發的含有勞動者名字的各種通知、工作任務單、任命通知書、介紹信、簽到表等書面資料。

8、蒐集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它實體或個人簽訂的檔案等。比如最為常見的代表公司簽收快遞,該快遞單一般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9、錄音、錄影、照片。有些勞動者可能蒐集書面證據較困難,那麼就可以找機會“留取”證據,比如錄音、錄影和拍照。錄音最好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談判雙方勞動關係事宜的錄音。拍照和錄影最好是拍攝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在用人單位內上下班的情況。

10、蒐集網路資訊。現在很多企業的大部分工作和交流是在網路上進行,碰到這種,用人單位網頁登記的各種公告或訊息,或者勞動者與相關人員的QQ或MSN等各種即時聊天資訊的記錄也可以作為證據勞動關係的證據。

不管向單位提供勞動的是暑假工,還是其他型別的勞動者,與單位之間都有可能存在勞動關係,也有可能建立的是勞務關係。具體來說,若是單位未對特定的職員實施用工管理,則雙方建立的通常不是勞動關係。發生爭議後,一方若是主張與對方存在勞動關係,需要拿出一定的證據。

標籤:單位 勞動 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