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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認定怎麼進行?

一、醫療過錯認定怎麼進行?

醫療過錯認定怎麼進行?

1、人民法院依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確定啟動醫療過錯司法鑑定程序,並且由當事人協商或者人民法院指定鑑定機構,確定後由人民法院統一委託鑑定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2、司法鑑定機構收到人民法院委託後,對委託的鑑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於本機構司法鑑定業務範圍,委託鑑定事項的用途及鑑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鑑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鑑定委託,應當予以受理

3、司法鑑定機構確定受理醫療過錯司法鑑定後,會以書面形式通知鑑定申請人關於鑑定費繳納事項,一般而言,鑑定費由申請人先預交。

4、司法鑑定機構受理鑑定委託後,應當指定本機構中具有該鑑定事項執業資格的司法鑑定人進行鑑定。

5、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在完成委託的鑑定事項後,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司法鑑定文書應當由司法鑑定人簽名或者蓋章。多人蔘加司法鑑定,對鑑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當註明。司法鑑定文書應當加蓋司法鑑定機構的司法鑑定專用章。司法鑑定文書按照人民法院要求的份數進行製作,並移交人民法院。

二、醫療過錯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一般而言,為了進行鑑定,當事人應提交由其保管的所有涉案病歷資料,包括保管在患者處的門診病歷、保管在醫療機構處的客觀性病歷資料與主觀性病歷資料等,具體可以參考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中的材料內容。

如果當事人對病歷資料及其他進行醫療損害鑑定所需的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異議的,應當由人民法院在進行鑑定之前,先組織雙方當事人舉證、質證。一方當事人對對方保存或控制的病歷的真實性、完整性有異議的,應當明確提出異議內容,並説明理由。當事人提出合理質疑的,由保存或控制病歷的另一方當事人進行解釋證明。

必要時,鑑定機構可以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聽證會,聽取當事人陳述;如果確有需要而當事人無法提供的證據材料,鑑定機構還可以和人民法院溝通,請求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

綜上所述,患者在醫院就業,如果醫護人員發生醫療過錯,導致患者受傷的,患者可以要求去認定過錯,以便爭取賠償。醫療過錯認定有一定的環節,鑑定機構受理後,展開全面調查,明確醫療過錯程度後,由醫療機構向患者賠償損失。

標籤:認定 過錯 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