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醫療事故罪怎樣量刑

醫療事故罪怎樣量刑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對於嚴重不負責任,法律作出了詳細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擅離職守的;
2.無正當理由拒絕對危急就診人實行必要的醫療救治的;
3.未經批准擅自開展試驗性醫療的;
4.嚴重違反查對、複核制度的;
5.使用未經批准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
若醫務人員存在以上五種情況,並且造成了患者死亡或者殘疾的,按照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進行量刑;而對於雖然醫務人員存在以上五種情況,但是並沒有造成死亡或者傷殘的嚴重後果,即雖然系醫療事故,但仍然不構成醫療事故罪。
標籤:醫療事故 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