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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意外死亡醫院如何賠償

如果不小心發生了醫療意外,而導致病人死亡的,那麼醫院應該如何進行賠償呢?賠償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部分。首先,賠償的義務人,即醫院,應該根據對病人的搶救和治療的相關情況,對死亡患者及其家屬在醫院所花費的各種醫療費用進行補償,其中包括在院期間治療所需的各項醫療費用、護理的費用、住宿費用、在醫院的伙食補助費用以及認定必要的營養費用。以及患者因治療不當而產生的誤工費、交通費等,醫院都應該進行賠償。

醫療意外死亡醫院如何賠償

其次,醫院在進行完上述賠償後,應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和解釋,按照一定的標準對死者的家屬進行死亡補助金、撫卹金的賠償。

上述的死亡補助金、撫卹金具體包括以下幾個部分:其中因辦理死者喪葬所花費的各種費用、死者生前所承擔了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其已經喪失了勞動能力、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父母等親屬以後所需的生活費用、患者的死亡補償費,還有死者的親屬在辦理喪禮葬禮期間出行所需的交通費用、住宿費用,以及因為辦理上述事宜不得不停工而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另外,在發生醫療事故後,死者近親屬必定在精神上會受到一定的損害,他們有權利向人民法院要求醫院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醫院也應該根據人民法院的判決進行一定的賠償。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權利是不可以轉讓給他人或者繼承下去的,除非賠償的義務人,即醫院已經用書面的形式,答應對死者近親屬進行金錢補償,或者可以享有賠償的權利人已經行使權力,向人民法院起訴了。